2014 年广州凤和电信呼叫中心机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 2014 年广州凤和电信呼叫中心机楼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
1.2.2 工程位置: 海珠区新窖镇五凤村东侧地段。
1.2.3 工程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1142.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栋呼叫中心机楼及其室外配套工程(具体以规划局批复为准)。具体设计包含以下内容:工程勘察、总平面及环境设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基坑支护设计、广场及景观设计、施工配合服务、编制竣工图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单体规划报建、规划放线、消防报建,办理规划许可证及相关政府验收手续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 140101601010237 ) 。
1.2.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4400.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3400.00 万元。
1.2.8 招标内容:
1 、工程勘察;
2 、协助招标人办理有关本项目的相关报建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单体规划报建、规划放线、消防报建、人防报建、防雷报建、防空报建、环保报建、卫生防疫、办理规划许可证等设计图纸和文件的送审,完成各阶段设计工作,制作各阶段的设计图纸并按审批意见修改;
3 、总平面及环境设计:进行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总平面及竖向规划设计,含道路、景观、交通、管线等的规划及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
4 、方案设计:按发包人的意见修改完善设计方案,并满足向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要求;
5 、初步设计:根据政府职能部门的审批意见以及发包人的意见,深化场地及建筑单体设计所包含的各专业技术设计,满足限额设计要求。包括:
5.1 场地设计:道路、环境(含景观)、室外照明系统(含泛光照明)、室外消防系统、综合管线设计等;
5.2 建筑单体设计:建筑、结构、基础、外立面装饰、室内装修、给排水(含消防喷淋系统)、高低压配电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弱电系统、通风(含消防排烟系统)、消防灭火系统、智能化工程、防雷、室内景观设计等;
6 、施工图设计: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批意见以及发包人的意见,继续完成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工作(含实施阶段的设计变更)至满足施工环节的各项要求,同时满足限额设计要求;
7 、深基坑支护设计:对本项目深基坑支护进行设计,并能通过广州市科技委的审查;
8 、其它:编制工程概算、编制工程竣工图(含提供 PDF 和 DWG 电子版,及规划局要求的报建通和验收通)、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缺陷责任期的项目全过程设计服务等。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4 年 / 月,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东省轻纺建筑设计院 。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 注释 ]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 3 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1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证书;( 2 )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
[ 注释 ]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60 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 [2007]202 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 [2001]22 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 [2001]178 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 2007 〕 86 号)填写。 要求同时具备 2 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 1 )( 2 )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须于投标报名前组成。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 注释 ]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 注释 ]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 10 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14 年 7 月 22 日至 2014 年 7 月 28 日的上午 9 : 30 ~ 11 : 30 ,下午 13 : 30 ~ 16 : 00 。 ( 节假日除外 ) ,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不得少于 5 日。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
1.5.1 .1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 www.gzzb.gd.cn 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 .2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4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 CA USB Key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95105813 、 020-28866079 ),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 5 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 1 )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 2 )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1.6.2 集合地点: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景观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暂定为 115.82 万元。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5% ,部分方案设计费人民币 12.00 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 1 名的投标人 2.60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2 名和第 3 名的投标人 1.70 万元;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 4 至 8 名的投标人 1.20 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 8 名,剩余的方案设计费支付给中标人。若招标失败,当次不做经济补偿。
[ 注释 ]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 ,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20% 计算。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 注释 ]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00%- 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 % ,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中标综合包干单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并下浮 20% 。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7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按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 30% 。
1.8.2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 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0.5% ;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 30% 。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 10 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 http://maps.google.com 选择 satellite (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电话: 020-3888362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 128 号。
1.9.7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 128 号
1.10.3 电话(手机)号码: 020-38883832
1.10.4 传真号码: /
1.10.5 电子邮箱: /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 423 号远晖商厦 9 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13316136810
1.11.4 传真号码: /
1.11.5 电子 邮 箱 : /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4 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000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 http://www.gzzb.gd.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3 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 28866209 、 28866215
1.13.4 传真号码: 020-28866203
1.13.5 网址: http://www.gzzbb.gz.cn |